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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社评:在检察监督实践中加大普法宣传
2021-12-1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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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3
检察日报社评:在检察监督实践中加大普法宣传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如何让法治种子在人们的心田生根发芽?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进程?如何实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做好普法宣传很重要。检察机关是国家司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细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监督实践中加大普法宣传,切实担负起“谁执法谁普法”之责,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案件办得好,以案普法才有基础。作为“谁执法谁普法”的主要践行者,检察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司法办案能力水平,以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一方面,要能动司法,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求;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在事实证据认定清楚的前提下,准确把握立法原意和司法政策,兼顾天理、国法、人情,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检察办案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公开听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等等,哪一个不是普法的有利时机?要把释法说理融入办案全过程,积极传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精神,潜移默化地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案件办好了,还得用足用活。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定期分析公布法律监督工作有关情况,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预警社会、警示犯罪、引导司法,推动监督效果由一案一事拓展到一类问题的治理,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

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如何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首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青少年、老年人、企业员工等群体法治意识相对匮乏的问题,弄清他们的法治需求,精准提供普法产品,引导他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尤其是要帮助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有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要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等,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要求落到实处。其次,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要紧密结合“四大检察”办案实践,生动阐释好宪法精神,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宣传教育,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让厉行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再有,创新普法方式。在充分利用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善用新技术新媒体,变单向式宣讲为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讲好法治故事、检察故事,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更深入人心。

让法治精神在人们心中落地生根!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以润物无声的智慧、久久为功的韧劲,把普法宣传寓于检察监督实践,不折不扣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厚植法治根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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